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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6/11 13:03:00

整治“两违”乱象 建设城乡新貌报道专题


5月8日,东兰县国土、交通、住建、公安等部门以及金谷乡部分干部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以实际行动加大对两违整治力度。


当天,联合执法队先后对该乡街道、廷龙异地安置点两处的未批先建、占用耕地共140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按照有关法律、*策规定进行现场执法,对违法建设户已砌好的毛石基础和柱子进行破坏性清理,切割已立柱子钢筋,并回土恢复原貌。


自东兰县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乡积极响应,及时召开两违整治工作动员会,对全乡两违整治工作进行全局安排部署。该乡还组织挂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新农村指导员深入村屯开展摸底调查,对违法用地、违章建设建房户动员其自行拆除。对不听从劝告的农户,组织人员依法强制拆除。截至目前,金谷乡已强制拆除3户违法违章建房户。


河池城郊一违法建筑被查封


图为执法人员给施工设备贴封条。


本报讯4月25日上午,由河池市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住建、国土、公安、供水、供电等部门和金城江区人民*府、区直相关部门及东江镇人民*府,依法查封了金城江区东江镇百旺社区百旺村一处违法建筑,违章建筑占地面积257平方米,建设面积达634平方米。


当日9时许,执法人员来到该违法建筑后便拉起警戒线。在现场看到,该违法建筑二楼已经封顶,三楼正在建设中,违法建筑前面堆积有建筑使用的石砂及搅拌机等设备,执法人员立即对施工使用的设备及房屋打上封条,随后砌砖封堵住通道大门。


据了解,2012年11月20日,河池市综合执法局接到举报,百旺村一组村民兰某在原铜厂洗澡房东北面集体土地上违规建房。经调查,兰某于1998年所取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村镇工程施工许可证》已过期,河池市综合执法局于2013年1月8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兰某停止违法行为,但兰某拒绝签收。后来,市综合执法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先后5次到兰某家中进行说服教育和劝阻工作,但兰某无视法律法规,仍继续施工,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区两违整治工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65条规定,市综合执法局决定对兰某的施工现场进行查封。


河池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卢雅泉说,对违法建筑将采取进一步措施,遏制乱搭乱建蔓延的势头。下一步,市综合执法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河池金骥矿业公司等10个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综合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河池城区两处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图为执法人员在强拆五人制足球场内设施。


本报讯 4月22日,河池市综合执法局会同住建、公安、供电及金城江区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了河池城区2处违法建筑。


当天9时许,执法人员首先来到金城江区老街社区新村12组吴某违法建设的五人制足球场。来到现场后,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供电部门人员切断电源。待一切准备就绪后,挖掘机开始工作,球场4个灯杆被放倒,球场外面搭建一个附房也被拆除。


据介绍,该场地属于集体土地。1年前,兰某将该地块出租给吴某,吴某接手后建了一个面积为17.28平方米杂物房和约800平方米的五人制足球场。执法人员解释,由于该土地改变了土地性质,属于违法建设,所以必须依法拆除。


10时许,执法人员来到教育社区6组,依法强制拆除韦某占用公共道路搭建的附房。据了解,由于韦某抵制拆除违法建筑,一条城市道路铺到该房时,无法再进行施工。在现场,执法人员首先将屋内的农具及牲畜搬出,又一一登记了所有农具。约10时40分,该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河池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卢雅泉说,教育社区6组共有3处违法建筑,其中2户农户经执法人员登门劝导,自行拆除了在公共道路乱搭乱盖的附房,只有韦某抵制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65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强制法》第44条的相关规定,该局决定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以遏制乱搭乱建、顶风抢建等违法建设行为。


凤山两违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凤山讯近日,凤山县召开全县城乡清洁工程暨两违整治工作推进会,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及再部署,要求全县继续保持对两违的打击高压态势。


经过该县两违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周密部署,在县住建、国土、交通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2013年城乡两违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悉,该县整治两违行动第一阶段从2012年11月至今年1月,共拆除两违建筑总面积9357平方米,其中违法构筑物35处,面积5800平方米,简易搭建房24间,面积3557平方米;第二阶段从今年2月至今,共排查违法建设519户,核实违法建设面积3.5万平方米,两违行为主要为无证建设、超层建设、超红线建设、楼顶乱搭乱盖等。


凤山县委、县*府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方案,迅速整理立案一批两违建筑、明确到拆违日程时要坚决拆除,保持拆违高压态势;同时,要全方位报道拆违工作进展,再次掀起拆违治理新高潮,并全面督查片区包干制。


南丹大力整治两违行为


本报讯 4月9日,位于南丹县城关镇民*路一栋在建的三层楼房,被执法部门依法拆除,这是南丹县强力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一个缩影。


2012年,南丹县召开整治两违动员大会,并决定成立整治两违联合执法大队,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综合治理,对全县范围内两违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组织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工作。


根据调查摸底,2008年至今,南丹县城区两违建筑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车线吉朗背面、城东巴劳坡、拉所二级公路一带。该县通过宣传发动、摸底调查、日常巡查、案件查处等措施,大力整治两违行为。


该县联合执法大队在城区范围内对两违行为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巡查,对发现的两违行为及时制止,下发停工通知书。同时,配合水电部门进行断水断电;配合征地办对车马、拉腊、巴劳坡进行征地调查工作。在宣传工作中,共发放宣传资料2.8万份,发送宣传短信5万条。


今年以来,该县在整治两违行为过程中,共立案调查42宗,发放处罚告知书42份,发放处罚决定书38份,发放停工通知书118份,发放整改通知书11份,发放拆除通知书73份,立案上报待执行38宗。据统计,2008年至今,该县共责令违法建筑停工479户,下达违法建筑处罚决定书38户,下达违法建筑拆除通知书15户;责令违法用地停工422户,下达违法用地处罚决定120户,移交法院72户。


罗城集中整治两违


罗城讯 今年以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对城区集中开展两违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该县成立了两违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具体负责,从住建、国土、工商、东门镇等部门抽调30名干部分成4个工作组进行,强化领导,落实,周密计划,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依法依规,重点拆除影响县庆重大项目建设、罗柳二级路建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公共安全群众意见较大的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行为,确保两违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悬挂两违宣传横幅28条,出动流动宣传车20天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在罗城有线电视台连续滚动播发两违专项集中整治宣传标语200次;对城东、城西、城北、城南4个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用地建设情况进行拉式排查,确认违法用地违法建设314宗,占地总面积743.54亩。并发出停建通知书30份,自动拆除10宗,停建16宗。


通过开展两违集中整治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有效促进了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改善了城市风貌和人居环境。


促进城乡建设健康发展


大化依法查处两违行为


本报讯去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加强对县城区土地使用和城乡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坚决遏制两违行为再次发生,确保城乡建设健康发展。


为从源头上遏制两违抢建之风,大化县结合实际,制定两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两违整治的目标和任务,对县城区14个两违监控区域落实设立整治工作小组,一对一实施监控,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在整治工作中,该县通过调查摸底,确定两违对象重点人员名单,建立档案,并加大宣传力度,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对拒不履行《限期拆除通知书》义务的,由县*府组织联合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拆除;对逾期不履行《土地行*处罚决定书》的,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县还重点查处非法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国有和集体土地、擅自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所查出的两违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依法强制拆除。据了解,今年1月5日,该县组织住建、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拆除了城区红电南路一层九间砖混结构房、红电东路一栋简易房、县粮食局对面五间地基等3个监控点违法建筑,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占地面积847平方米,建筑面积495平方米。


截至目前,大化县共查出了县城区违法平整土地50亩,其中,立案170宗,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0份,《限期拆除通知书》64份,查处违法占地面积12848平方米,建筑面积24140平方米。


东兰两违整治强力推进


已依法强行拆除39起,处罚后补办手续178起


本报讯 2012年以来,东兰县针对辖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呈现蔓延的严峻形势,果断决策,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违集中整治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县累计排查发现两违行为479起38114平方米,发出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383份,强行拆除39起2476平方米,处罚后补办手续178起13336平方米。


东兰县委、县*府把两违整治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专题研究,全面动员部署,全力推进两违整治。按照法定程序,将两违整治的决策经过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关于加强城乡居民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管理的决议》,以法律的形式把两违整治确定下来,成为全市首个把开展两违整治提升到人大决议的县份。


转作风强执行。该县成立两违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执法队;组织召开全县两违集中整治动员大会1次、推进会2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3次。各乡镇成立以**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同时,层层签订两违整治状,明确任务,落实;建立县四家班子领导联系负责乡镇和重点区域、乡领导和挂点部门领导包村、干部包片的两违整治工作制;在全县14个乡镇建立乡镇规划建设站,配强工作人员。


结合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县乡村干部以强硬作风和执行力,活跃在两违集中整治一线,19名干部在两违整治和征地拆迁工作中表现突出;17名干部带头对本户的两违进行停建、整改或拆除。


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172场,悬挂宣传横幅336幅,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在县电视台开辟两违整治专栏,宣传先进典型16例次,曝光两违行为152例次。经动员,全县自行停建180起,自行整改80起,自行拆除34起,自行恢复植被20起。


县乡两违整治执法队重拳出击,对排查出来的违规建筑设施,依法进行强制性拆除。据统计,全县共强行拆除39起2476平方米;处罚41起,收缴罚金45万元。


以纪律抓保障。建立两违集中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两违整治领导小组召集相关行*执法部门及各乡镇*委、*府召开联席会议,目前,召开联席会议5次,协调解决两违整治难题29个。


建立两违整治督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群众评议等方式,通过举报、受理举报投诉、明察暗访等途径,及时发现和解决两违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建立*代表、人大代表、*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定期视察两违整治工作机制和媒体曝光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约谈诫勉制度、追究制度等。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代表、人大代表、*协委员、老干部代表视察两违整治5批次,发现和督促乡镇、相关部门整改问题49个;县委、县*府主要领导约谈两违相关人18人次;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5人。


通过开展两违集中整治行动,该县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规建设个人住宅的意识明显增强,并逐步变成自觉行动,全县上下形成了支持和配合两违整治、逐步自觉遵守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管理的浓厚氛围和可喜局面。


长乐镇掀起两违整治新高潮


东兰讯4月2日,东兰县长乐镇联合综治、司法、安全、国土等部门,在该镇市场中心开展2013年综治宣传月暨打击两违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两违整治工作,在全镇范围内迅速掀起新一轮两违整治活动的高潮。


活动中,该镇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播放音频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与两违整治方面的知识,工作人员还现场讲解了相关法规*策,耐心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


据了解,自东兰县吹响开展两违整治行动集结号后,长乐镇就要求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积极开展进村入户的宣传教育,将两违整治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截至目前,该镇共出动200多人次,共排查两违行为22起,涉及违章建筑面积3798.7平方米,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经动员,自行停建7起,自行整改1起,自行拆除1起,强行拆除1起。


依法依规重拳整治


中心城区两违行为得到遏制


本报讯 近日,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采取有效措施重拳整治市中心城区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河池市中心城区两违行为有所抬头,群众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不仅严重扰乱了城市建设和管理正常秩序,而且对市民生活环境、市容市貌造成很大影响。市综合执法局根据市委、市*府要求,通过采取抓住一个点、完善一本账、三个加大、四个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市中心城区两违整治工作。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综合执法局已下达国土行*处罚决定书案件36起,涉及土地面积共计84425平方米,责令退还土地共计84425平方米;正在调查取证的违法用地案件57起。对城区在建的478个工程项目进行了有效的规划监察,限期整改18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43份,违法建设行为停建22起,遏止了20000平方米违法建筑建设。


同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案件共210起,结案62起,拆除或配合拆除人民厂转盘片区、东江收费站北面、城区工业园区内的上沙里屯和下沙里屯、民族公园、五桥西南面等片区违法建设面积26794平方米,有效制止城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蔓延。


据市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依法依规按程序已经可以进行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点,市综合执法局将促使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如当事人仍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市综合执法局在请示市人民*府批复后,与相关部门一起,将于4月下旬对违法建设点进行强制拆除。


东兰整治两违宣传如火如荼


3月27日,东兰县司法局开展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暨打造幸福东兰宣传活动。活动创新宣传模式,把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法制宣传资料刊印在围裙上,作为礼物,发放给群众。活动中,派发宣传册子、宣传单共10000份。图为群众在踊跃索要宣传资料。(发表于河池3月29日五版)


韦传胆自愿拆除违章建筑


东兰讯3月23日,东兰县东兰镇江洞村那麻屯公路旁一房屋被有条不紊地拆除,这是东兰镇组织镇村干部及群众共20余人无偿协助村民韦传胆自行、自愿拆除违章建筑的场景。不到半天的时间,整个房屋放置物品被全部搬走,砖瓦全部被拆除,原本占用河道建起的房屋不见了,过往车辆交通视线障碍也没了。


我原本为了方便自己,在公路旁占用河道建个代销点。通过镇*府多次做思想工作,我认识到占用公路及河道建筑违反了相关规定,今天在镇*府、村委的协助下,我自愿拆除我的违章建筑;自行拆除,对我来说是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最好方式。当天上午,拆迁户韦传胆对笔者说。


为了响应两违集中整治工作,东兰镇要求全镇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全力开展两违集中整治,全镇分成19个巡查小组,分别在辖区内进行全天候动态巡查;向村民讲解法律、讲明*策,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治工作。


自两违整治以来,东兰镇共排查违章违法建筑51宗,下达停建通知书51份,经过多方思想教育,现停止建设施工有36宗,拆除村屯私搭乱建杂房8宗,自行拆除违章建筑1宗,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辖区内两违行为蔓延的趋势。(发表于河池3月29日五版)


两违整治须下猛药挥重拳


近些年来,河池各地两违整治从未停止,但犹如冥顽不化的*瘤,总是反反复复、屡禁不止,个别地方甚至还有蔓延的势头。两违现象已然成为当前城乡建设的突出矛盾和焦点问题,到了非下猛药、挥重拳整治不可的地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占地建房总得有个规矩,这个规矩就是按照法定程序获得用地许可和建房许可,方能规划建房。而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赤裸裸地践踏法规,严重侵占有限的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扰乱了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掂量一下,违建者心里哪还有规矩,藏有的只是私利。


整治两违,必须铁定决心。众所周知,土地和房产就是不断增值的钞票,巨大的利益驱动是引发两违的重要原因,依法拆除两违,等于拆断当事人的利益链条,碾碎他们的发财梦,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大多会遇到谩骂、恐吓、利诱,还可能引起民众的误解和阻挠。面对着凌人盛气,执法团队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众的利益,不能有任何私心杂念,不畏惧不退缩,铁定决心清除到底,不留后患。


整治两违,必须严控苗头。两违整治新、旧是两难问题,要跳出边治边增、治不胜治的泥潭,监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力度,实现整治无空隙、监督无盲点,要运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力量,联防联控,从而达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切实把两违行为消灭在未发之前、初起之时,决不能任其蔓延。


整治两违,要敢于搬掉硬骨头。历数两违当事人,最难缠、最横蛮的往往是自以为腰杆硬的人,他们巧取土地的手段更隐蔽、更狡猾,肆意侵占的资源更多更优,违建的房子堂皇显眼。这样的硬骨头不拔掉,那些追随者就有了两违的底气,旁观的群众就有了无奈的怨气,执法团队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就无从谈起。因此,市委反复强调,两违整治不管碰到什么样的人,不管背后有什么样的保护伞,包括牵扯到国家公职人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整治两违,需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这是一项民心工程,需要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把对家乡的关爱付诸具体行动,要强化知法、守法意识,对身边发生的两违行为要给予有力监督,积极参与两违清理工作。有两违行为的市民要增强法制观念,主动拆除各自的违法建筑,维护好家乡新貌。


两违不除,民众不服,这是影响*和*府形象的大事情,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问题,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敢于碰硬,以实实在在的两违整治成果取信于民。(晓成) (发表于河池3月29日一版)


东兰两违集中整治再发力


责令停建102起 强制拆除16起


东兰讯3月1日起至年底,东兰县再次吹响两违集中整治行动集结号,深入开展农村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对城乡居民个人违法违章建房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合理利用城乡空间资源,确保城乡建设规范有序推进。


两违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在县委、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14个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根据城乡个人违法违章建房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策宣传,调查取证,建立台账,依法整治等工作,两违整治行动开局良好。


利用县电视台、县*府、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法》、《水利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和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争取群众的支持。据统计,截至3月25日,全县共开展宣传活动21场,在县城区和各乡镇主要街道、各村屯等悬挂宣传横幅136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两违整治相关20天。


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府组成调查组,对各辖区范围内的城乡个人违法违章建房情况进行调查、取证、认定和统计汇总,并逐户登记建档。截至目前,全县登记在案个人违法违章建房347件,总建筑面积约达43000平方米。


截至3月25日,各乡镇和县直职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发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54份,责令停建102起,经动员自行拆除7起,强制拆除16起。(发表于河池3月29日五版)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表示


以铁的手腕整治两违行为


本报讯 近段以来,我市一些地方包括河池城区两违现象有所抬头,一些公职人员参与其中,造成了很坏影响。为此,就两违的相关知识,采访了市综合执法局负责人。


该负责人说,一直以来,不少人对两违的界定有模糊认识,其实非常好理解。两违是指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未取得国土、规划等许可手续及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建筑物。违法用地行为是指当事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划、国土等行*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均属两违行为。


该负责人称,两违的危害性相当大,它严重侵蚀城市公共资源,扰乱了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影响城市环境和形象,危害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制约城市建设、发展和城乡的协调发展,同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他说,打击城市规划区内两违行为不仅是一项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推进我市城乡持续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更是深入实施城乡新貌新风工程,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护土地资源,保证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城市居住环境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该负责人强调,市委、市*府高度重视两违整治工作,作出了一系列的安排部署,要求下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两违行为。市委领导强调,两违整治不管涉及什么人,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实施两违行为的,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处理。


该负责人最后说,打击两违任务重、阻力大,需要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更需要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进来,自觉抵制两违行为,并积极参与对两违行为的举报和监督,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东兰长乐开展打击两违宣传活动


东兰讯4月2日,东兰县长乐镇联合综治、司法、安全、国土等部门,在该镇市场中心开展2013年综治宣传月暨打击两违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两违整治工作,在全镇范围内迅速掀起新一轮两违整治活动的高潮。


活动中,该镇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播放音频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与两违整治方面的知识,工作人员还现场讲解了相关法规*策,耐心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


据了解,自东兰县吹响开展两违整治行动集结号后,长乐镇就要求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积极开展进村入户的宣传教育,将两违整治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截至目前,该镇共出动200多人次,共排查两违行为22起,涉及违章建筑面积3798.7平方米,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经动员,自行停建7起,自行整改1起,自行拆除1起,强行拆除1起。


本报讯今年以来,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良好的城乡建设和用地秩序,确保两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凤山县根据《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县两违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强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仅城区就已拆除违章建筑1.1万多平方米。


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县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护土地资源,改善城乡面貌及城乡居住环境,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保证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专门制定了《凤山县城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整治的范围、对象、目标和原则有了明确的规定。在具体拆除两违建筑实际过程中,划分为业主自行拆除、依法强制拆除两个阶段,对自行拆除的业主给予适当的劳务补助,充分体现了整治工作充满人性化。


为了体现两违工作的严肃性,该县统一部署,严明纪律,要求所有参与人员均佩戴工作牌,带证上岗;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和维护稳定的关系,防止工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


目前,该县两违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已经结束,共涉及59个单位,拆除两违面积9730.62平方米。第二阶段的两违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金谷乡加大两违整治力度


凤山两违整治工作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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