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耳道炎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
TUhjnbcbe - 2020/10/11 3:02:00
北京正规治疗白癜风需要多少钱 http://pf.39.net/bdfyy/bdfrczy/

前,北京市住建委对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地方标准编制工作提出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标准编制工作总体要求,启用“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和在编标准编制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原文如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标准编制工作总体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民*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发〔〕2号)、《北京市人民*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要求,各地方标准、京津冀协同标准编制组在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优势,通过视频会议、电话会议、远程协同等方式开展标准编制工作,避免或减少人员流动、接触和聚集,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标准编制管理工作。


  二、启用“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一)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北京市地方标准和京津冀协同标准的编制管理和服务工作,我委于近日正式启用“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该“系统”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京津冀协同标准的服务平台,其包含立项、启动会、进度审核、征求意见、预审、终审、报批、发布、标准宣传、实施效果、标准复审等模块,可实现标准的全寿命周期的管理。


  (二)自3月1日起,所有与标准编制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料,均通过“系统”进行在线上传。“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


  (三)各标准编制组收到本通知后,委派一家编制单位牵头,尽快完成“系统”注册工作(“系统”可从市住建委网站主页“办事大厅系统”进入),已有市住建委办事大厅系统账号的单位无需再次注册。


  (四)“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或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我委反馈。


  三、在编标准编制工作要求


  (一)各地方标准编制组应依据立项编制计划,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标准编制工作安排,并及时报送标准编制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各京津冀协同标准编制组应依据《“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年-年)合作项目清单》编制详细进度计划,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标准的京津冀三地联合编制工作安排,并及时报送标准编制工作的进展情况。


  


  附件:“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2月28日

(联系人:刘学;联系)

“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信息

系统”使用说明

一、总则

“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标准管理信息系统”)是通过互联网实现北京市地方标准、京津冀协同工程建设标准项目规范化管理的工作平台。各地方标准、京津冀协同标准编制单位应规范“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行为、有效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标准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二、账号管理

1.各地方标准、京津冀协同标准编制单位的账号申请,由各标准编制组委派一家编制单位牵头,在北京市建委主页“办事大厅系统”进入,进行企业账号注册。

2.为保证“标准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负责账号管理和系统使用,熟练掌握操作流程(登录平台后,可以下载《操作手册》),严禁无关人员操作。

3.各单位在“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不得随意泄漏给他人,做到密码定期更换(每三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任何人不得借用他人的账号或将自己的账号借予他人登录“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三、信息填写与数据上传

1.“标准管理信息系统”目前设置了“立项”、“启动会”、“进度审核”、“征求意见”、“预审”、“终审”、“报批”、“发布”、“标准宣贯”、“实施效果”、“标准复审”等模块。各模块的责任部门,应及时完成受理、一级审批、二级审批等工作,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各标准编制单位应依据标准编制进度,及时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和数据上传,并保证上传内容格式统一、内容真实准确。

2.任何用户不得利用系统泄漏标准编制相关内容,不得侵犯标准编制相关单位的合法利益和权益,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3.任何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系统安全的活动:

3.1未经授权允许,进入“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3.2未经授权允许,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3通过“标准管理信息系统”故意传播计算机病*等破坏性程序。

四、附则

1.《“标准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登录“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后下载或在线阅览。

2.“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发生异常时,各使用单位可直接向北京市住建委反馈。

3.北京市住建委“标准管理信息系统”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座机

手机

刘学

-

石峰

-

来源:北京市住建委

1
查看完整版本: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